终审

> 终审又叫“决审”。终审也称定稿会,是期刊审稿的最后一个程序,是集体审稿的具体体现,也是讨论审稿的惟一途径与措施。只有坚持集体审稿、讨论审稿的原则,才能达到集众人的智慧,防止偏漏,减少失误,发现好的稿件与人才的目的。

> 通常由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或责任编委及部分编委共同参加评审。

终审必须遵循的原则是∶集体审稿、讨论审稿。

1)有人数:参加终审定稿会的专家需要有足够的人数,每次不少于5人;

2)有记录∶记录审稿会的讨论内容是为了能准确地将审稿会的讨论意见转告作者,以利作者进行修改

3)有签字∶坚持总编辑对终审意见的签字制度既是为了坚持执行三审制度,也是为了贯彻专家办刊、编委会办刊的方针,更是为了强化总编负责制。

终审会的意义和作用∶

①提高了编辑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主要是对同一研究领域内审稿意见共性的把握和对稿件学术质量的鉴别能力;

②增强了编委的参与意识;

③保证了刊物的学术质量。

> 终审认定可刊稿件,编辑部应按排版要求作进一步整理,做到"齐、清、定"后才交厂排印。

> 三校一读无误后,呈主编或副主编审定,并签字付印发行。

 

来源:《稿件的蝶变历程与审稿的作用》课程。

声明: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不构成实际治疗建议。